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74.“以撒”表示该理性的性质,即:它是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,或说与真理结合的良善,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,这就是存在于主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婚姻。这从给以撒所起的名清楚可知(参看创世记21:6-7;2638-2644节)。
第9章仁之教义 7488.从关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一切阐述明显可知,它们是一切邪恶的根源;并且它们因是一切邪恶的根源,故是一切虚假的根源。而另一方面,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一切良善的源头;并且它们因是一切良善的源头,故是一切真理的源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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